红相股份(300427)投资者索赔案已向***提交立案

  2023年11月24日,上海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红相股份(300427)投资者索赔案已向厦门市中级人民***提交立案,案由为证券虚陈述责任***,目前正在等待***的审核。(许峰律师专栏)

红相股份(300427)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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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此前2023年5月11日,红相股份(300427)公告,收到***下发的《立案告知书》(编号:证监立案字0282023003号),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根据《证券法》《行政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,***决定对红相股份公司立案。(*ST红相***入口)

  此前2023年4月29日,红相股份在巨潮资讯网发布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》的公告,披露称发现2019年-2021年存在前期会计差错,按照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——会计政策、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》、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——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》等相关规定,用追溯重述法对2019-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,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净利润由254,721,140.45元调整为205,245,875.07元;2020年合并利润表净利润由219,673,906.31元调整为173,879,723.元;2021年合并利润表净利润由634,639,113.07元调整为610,572,263.25元。2019年度母公司利润表净利润由103,476,137.66元调整为74,605,774.98元;2020年度母公司利润表净利润由69,394,706.11元调整为31,739,052.28元;2021年度母公司利润表净利润由-234,574,4.61元调整为-208,034,810.元。

  上海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,初步综合相关信息披露,根据证券法以及虚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规定,在2020年4月29日到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红相股份股票,并且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,目前已可发起索赔,今天的索赔条件后续需要***审理后认定,建议投资者保持关注。许峰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红相股份投资者索赔案的立案工作,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。

  (本文由上海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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