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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日报网讯12月3日晚间,凌云光发布公告称,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。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是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回购方案,同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股票,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,不超过6000万元,回购价格不超过37.00元/股,回购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。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选择适当时机使用回购股份,并按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。
证券日报网讯12月3日晚间,凌云光发布公告称,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。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是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回购方案,同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股票,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,不超过6000万元,回购价格不超过37.00元/股,回购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。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选择适当时机使用回购股份,并按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。